工业类项目建成后如何履行环保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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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向审批该项目环评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试生产,经环保部门现场核查同意后,项目方可投入试生产,在试生产期间,当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时,项目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项目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监测工作完成后,根据监测机构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向审批该项目环评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经环保部门现场验收通过后,建设项目环保方面验收工作基本完成。